我国药品招标采购政策分析以及未来发展趋势文献综述

 2023-01-04 09:01

研究的问题:

3月4日,名为“声音amp;责任”的医药界两会代表座谈会在京召开。会上两会代表督促行

政权利退出医药经济领域,其中药品统一招标采购成为众矢之的。3月7日全国两会中医药代表举行座谈会建议废除省级药品招标。代表们指出,在招标采购上,政府存在缺乏科学招标体系,过多干预市场,形成二次行政审批并滋生出寻租腐败问题。这一建议于2014年提案本就提过,去年同期,《关于取消政府统一的药品招标等制度的建议》提交至全国人大,但问题尚未解决。

我国药品集中采购从2000年开始实施至今已经有十五年,从政策实施角度,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2000~2004年为第一阶段,此阶段是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建立期;2005~2009年为第二个阶段,此阶段为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模式的探索期;2010~2014年为第三个阶段,此阶段为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规范期;即将进入的是第四阶段,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提高期。

截至2014年的五年间,各省市按照文件要求均开展了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然而实践中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尤其是伴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进,基本药物逐渐终端化,低价药政策将药品类别进一步区隔,基药和非基药分开招标的要求以及两个文件自身规则间的矛盾变得突出,规则滞后严重影响到药品集中采购的开展,现实呼吁新规的出现。近年来,各省陆续开始尝试探索新的药品集中采购模式,出现了安徽县级基本用药集中采购、福建八标、上海带量采购、北京基药招标、青海双信封招标、广西浙江湖南的医用耗材双信封招标等新的模式。有药企负责人坦言,公司一直冀望产品进入基层市场,扩大销量,但由于各省的招标政策不同,给公司带来了非常大的成本开支,成为公司面临的最大挑战。因此,必须改变越俎代庖的政府有关部门统一包办招标的模式,进一步明确有关政府部门的职责,即建设高效率的交易平台,强化执法监督企业准入和产品准入,监督药品价格以及执行各种保险(放心保)目录,打击假冒伪劣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及时弥补市场脱销产品的生产供应,并保障公平交易。

医药界代表们曾于去年两会上提交了一份名为《关于取消政府统一的药品招标等制度的建议》,希望能够尽快取消目前实施的政府统一招标制度。建议指出,我国目前由地方政府主导的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名为“招标”或“采购”,实际上招标机构并不采购药品,也不付款,仅仅是通过行政权力审批确定进入医疗机构的药品品种、价格、配送和还款,违背了“医疗机构是招标采购的主体的原则”。“现在推行的药品招标量价不挂钩,没有最低销量的保证,也没有回款的时间承诺。而且招标的主体不是需要采购方医院,而是行政主管部门,权责不明。”有药企相关负责人表示,药价应该完全由市场调节。药价回归市场,在医院、患者和市场的双向选择下,自然会有企业生产低价药、中价药和高价药等等诸多问题因政策的不完善而出现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牵动百姓民生,药品招标采购政策的改变须得妥善。

至于药品招标采购政策未来发展趋势的预估,我觉得很简单,围绕现阶段的现实问题给予相应调整及完善便能作出预测。如:

(1)双信封评审成为集采的规范性要求

(2)单一货源承诺、最低价中标政策松动

(3)形成上下衔接、基药与非基药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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