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数据可携带权的法律构造及其启示文献综述

 2024-06-14 01:06
摘要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其流动与利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欧盟在数据保护领域一直走在世界前列,其于2018年颁行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确立了数据可携带权,旨在增强个人对其数据的控制权,促进数据流动和市场竞争。

本文以欧盟数据可携带权为研究对象,在梳理其理论基础、法律构建及实施挑战的基础上,探析其对我国数据法律体系建设的启示。


关键词:数据可携带权;GDPR;个人数据保护;数据流动;数据立法

一、相关概念

#1.1数据可携带权数据可携带权是指数据主体有权以结构化、常用和机器可读的格式接收其提供的个人数据,并有权将这些数据传输给另一个数据控制者的权利。


#1.2GDPRGDPR(GeneralDataProtectionRegulation,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是欧盟于2016年4月通过并于2018年5月开始生效的一项重要的数据保护法案,旨在加强对欧盟境内所有个人数据的保护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

GDPR的核心内容包括数据控制者和处理者的义务、数据主体的权利、数据安全措施、数据泄露通知、数据保护影响评估等。

二、研究概况

#2.1欧盟数据可携带权研究概况欧盟数据可携带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GDPR的解读、适用范围、行使机制、实施挑战等方面。


GDPR的解读:学者们对GDPR中数据可携带权条款进行了深入解读,例如Drexel(2017)对GDPR第20条进行了详细分析,阐述了数据可携带权的范围、条件和限制。

Portier(2019)则关注数据可携带权从数据主体到数据控制者的转移,探讨了其对数据治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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