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
国外现状:国外对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研究起源于美国,《US National Security an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梳理了美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发展。
国外研究主要集中在对FINSA所规定的国家安全审查程序,最开始是对CFIUS本身的研究,如利昂格林菲尔德和本杰明鲍威尔编写的《外国投资委员会:国家安全审查在跨国交易中的角色》对CFIUS审查过的案件与FINSA实施后对比进行归纳分析,得出CFIUS规则更加严格,但是其开放的外资政策并没有改变,其审查决定都是严格依据审查程序作出。
MadeiraGavial的《国家安全或保护主义:FINSA对美国吸收外国投资的影响》认为,美国国会应为现实的国家安全威胁提供明细的路径,在加强对CFIUS外部监督的同时,适当限制国会的权力,避免国家安全审查的政治化问题。
中期集中于对国家安全审查的监督和对东道国对外国投资规制的限制,三一集团诉奥巴马案后,学者们开始关注国家安全审查决定的可诉性学者开始分析国家安全审查决定的可诉性问题。
如HALLS.VS.CFIUS的《外国投资者对政府的宪法权利的长期司法保护和总统的国家安全审查》认为虽然在美国私人企业可以寻求法院救济,但是该救济只是针对安全审查过程程序正义的司法审查,而不是对安审决定的审查。
随着美国FIRRMA法案修改和《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条例》的颁布,学者开始研究这两份文件,K.Jackson,Cathleen D.Cimino-Isaacs,CFIUS Reform:Foreign Investment National Security RevieW上论述了FIRRMA对美国CFIUS的审查权限的扩大和审查范围的扩大;John Adebiyi,Pascal Bine,Matthias,Dmitri V.Kovalenko写了Foreign Investment Control Reforms in Europe论述了欧盟国家安全审查改革制度。
国内文献综述:目前国内学者对于外商投资者救济途径相关问题的研究较为缺乏。
即使有的学者的论述对此有所涉及,也多是在讨论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时将投资者救济作为其中一个章节来讨论,而专门以投资者救济问题为核心进行系统性梳理和探究的文章并不多。
讨论外商投资者救济相关问题的文献,从研究成果形式上看大多为短篇期刊论文,其内容可以大致分为从国内层面救济与国际层面救济两种领域着手研究的。
以上是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