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需求的调查与分析——以南京凤凰社区调查为例文献综述

 2023-02-27 10:02

对于长期护理保险及其需求影响因素阅读了相关文献,并对所参考文献中的重要观点和创新之处进行了归纳和总结。

一、长期护理保险的概念李春会、李姗[1]等人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对被保险对象由于年老体弱、患有严重或慢性疾病、遭受意外伤残等多种原因,导致其身体的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致使无法生活自理,需要入住护理机构接受长期的康复、支持护理或在家中接受他人照料时支付的各种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健康保险。

2016年7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我国15个地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由此我国开始探索建立社会保险型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申珅[2]认为长期护理保险是集治疗、护理和生活于一体的保障方式,它很好的弥补了家庭及社会服务机构缺少专业治疗和技术人员的不足,使得失能老人既可以保证正常的生活,还可以每天朝着康复迈进一小步。

二、长期护理保险的意义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实现共享发展改革成果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有利于保障失能人员基本生活权益,提升他们体面和有尊严的生活质量;有利于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和拓展护理从业人员就业渠道[3]。

三、有关国外长期护理保险的研究德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吴贵明、钟洪亮[4]等人认为1996年, 将责任范围拓展到住院护理服务, 形成居家护理和住院护理两大类别。

护理内容按需求强度分四类。

第一类个人饮食、卫生、日常行动等方面1天至少45分钟护理和45分钟家务的服务;第二类1天至少3个不同时间内3次服务, 其中2小时护理和1小时家务服务;第三类日夜服务, 1天至少4小时护理服务并需1小时家务服务, 每天至少5次;第四类极高强度护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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